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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资源管理(本科)
日期:2023-04-02  查看:0

1、培养目标: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,掌握管理学、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人力资源管理方法和技能,熟悉国家人力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具有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,富有创新精神和亲和力,能胜任企事业单位、党政机关、社会团体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教学、科研工作的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专门人才。

2、核心课程: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、薪酬管理、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、沟通与项目管理、管理学原理、劳动与社会保障。

3、就业方向:学生毕业后可以在企事业单位、政府管理部门、社团组织、公共事业单位、非营利性组织等从事人力资源规划、员工招聘选拔、人才培训与开发、员工素质测评与绩效考核、薪资管理与人员调配、劳动关系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及咨询工作;在人才交流中心、职业中介机构和社区等从事人事代理服务和人事法律咨询等工作。

4、课程设置:

                 专业代码:120206;专业名称:人力资源管理

课程

类别

课程

序号

课程

代码

课程名称

学分

备注

最低学分/

学分小计

1

*03708

中国近现代史纲要

2


16/30

2

*03709

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

4


3

*00015

英语(二)

14

选考不低于10学分;申请学位者英语(二)必考

4

08118

法律基础

5

5

06779

应用写作学

5

6

*06090

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

6

学位课程

35/36

7

*06091

薪酬管理

6

学位课程

8

*06093

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

6

学位课程

9

18969

沟通与项目管理

6


10

00054

管理学原理

6


11

*05151

劳动与社会保障

6


12

*03325

劳动关系学

8



13

03348

市场调查

5


14

03297

企业文化

6


15

*00051

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

3


*00052

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(实践)

1


16

*00261

行政法学

5


毕业

考核

17

*18948

人力资源管理毕业考核

不计

学分



其他要求

1.    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,合格课程门数(不含毕业考核)不少于13门,毕业考核合格及以上;申请学位者英语(二)必考。

2.    选考课可从推荐选考课中选考,也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,或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同层次其他专业中,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考试,达到学分规定要求。

说明:“*”表示原专业考试计划已设课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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